万般不由己,只有业随身
今天写影评,黄雀在后,冯绍峰、陶虹、黄觉主演。
故事很简单,十年前的一个海边城市,发生了凶杀案。
死者是一名舞女,被人先捅伤,然后掐死,倒在了她自己的汽车后座上。
作案时间内,案发现场只有两个人离开,一个是母亲,一个是摩托车骑手。
这个母亲手骨折了,很明显她没有作案能力,于是警方就把调查重点放在了另一个人身上。
这个骑手是个瘾君子,而且曾经受雇于舞女的情夫,有被买通行凶灭口的嫌疑。
但是即将结案之际,骑手被人推下了天台,有被灭口的嫌疑。
而这件事,明显不是情夫做的,这就引起了警方的怀疑。
随着继续调查,案情水落石出,原来是一对夫妻携手作案。
这对夫妻,被舞女威胁,索要一百万,他们给了30万,又被勒索70万,觉得无底洞,索性杀人。
这个妈妈,在作案之前就假装手骨折了,打着绷带,实际上是假的,绷带里藏着刀。
她杀了舞女之后,才自己把手打骨折,好让警方不做怀疑。
那舞女凭什么威胁这对夫妻呢?
原来这个男的,这个爸爸,好赌博,借了高利贷,被威胁。
他的儿子,愤愤不平,开车去和高利贷债主理论,结果因为未成年,误操作,撞死了人。
两口子为了替儿子隐瞒事实,把车推下了海,没成想,整个过程,被舞女拍了下来,用手机视频做要挟。
于是就发生了后面这件事,两口子携手杀死舞女,送儿子出国,让他再也不要回来。
这个孩子是个钢琴天才,已经被国外名校录用,还给了全额奖学金。
没成想,在这对父母被抓捕之后,孩子又跑回来了,自首。
一家人抱头痛哭。
首先我们站在影片的视角,拍出来的,当然是最正确不过的。
这个我讲过,法律的目标是预期管理,我就不展开了,有兴趣的自己看电影。
我今天主要讲另外几个部分,影片没讲的,我展开的。
首先,其实整件事最大的问题在于法盲,这两口子是法盲。
他们儿子开车肇事,撞死了人,处理方式很简单,自首就可以了。
因为孩子未满16岁。
你虽然是无照驾驶导致的车祸,但因为肇事者没满16岁,他是不需要负责任的,他会被无罪释放。
也就是说,后面所有事情本不需要发生。
那个舞女拍下视频就拍好了。
其次,我们来修改下剧情,假设那个孩子已满16岁。
这种情况下,这两口子最正常的操作是什么?
其实就是当时立即送孩子出国就行了。
后面该是什么流程,就走什么流程。就是交通肇事逃逸。
你觉得这个流程走到最后会是怎样,我们不展开,懂的都懂。
当然,电影选择了一个最离奇的视角,孩子未满16岁,父母为了隐瞒真相,先是销毁证据,继而杀人灭口。
我想,这对夫妻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应该是觉得生命的价值不同吧。
人们经常说生命是平等的,是的,但生命并不等价。
当初疫情期间我就说过这句话,我说,生命的价值实际上跟可存续的时间是一样的。
我打个比方,一个孩子只有1岁,一个老头已经99了,假如双方的寿命都是100岁。
其实前者是后者的99倍,因为前者还有99年,后者只剩1年了。
这个话题常人都不愿意面对,但作为医生,他心里是有数的。
他当然清楚人格上是平等的,但是生命不等值。
所以我当年就讲过这样一句话,我拿自己打比方。
我说,我那时已经40多岁了,你觉得我还有多少年?距离男性的平均寿命也只有30多年了。
可是找一个幼儿园的男孩子来,他距离男性的平均寿命还有70年呢。
你说如果只能救一个,救谁?
一定是先救他,不仅他同意,我也同意。
我记得当年有个读者很有意思,他提了一个问题,假如这个幼儿园的男孩,长大后只是个民工呢?
那他即便有70年的光阴,也许真正的价值,甚至包括他未来的生命体验,只怕还是你那30多年的余生,更大些呢,这又怎么比?
很简单,还是他大。
这个原因当时我就讲过,非常简单。
如果你把人生看作一个游戏,老夫我如今四十多了,我成长过,我努力过,我奋斗过,我也成功过。
我已经过了不惑之年了。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人生这个游戏,我知之矣,我没什么遗憾的,换句话说,我也没啥特别的期待。
明白这句话么?
我没啥期待的,也就意味着,我不想干嘛。
可是那个孩子不一样,他还想干嘛呢。
哪怕他干到最后,也只是一个民工,可至少他想,他有想法,他有欲望,他有不甘。
这就足够了,就这一点,他就比我的生命价值大。
我已经没有不甘了。
说到底,把人生看作一个游戏,他还很想玩,我已经玩腻了,试问我为什么不能让给他玩?假如能够的话。
你现在回过头去看那对夫妻,为什么杀了舞女?
因为他们想要用自己的余生,换取自己孩子的未来。
这个执意要回来抵罪的孩子,如果不是事先研究过未满16岁不用承担责任,那么他从机场折返,就是傻。
那不是担当,那就是傻,你不懂,你不懂人生这个游戏。
有人会讲,他撞死了人,他有罪。
这句话,你要拆开看。
从法律上讲,他无罪,我前面讲过了,他未满16岁,实际上电影最后这孩子也是不予追究,不了了之的。
其实从道德上讲,这件事,也很难讲。
知道为什么?
因为他撞死的,是个收高利贷的。
我前面说过,人和人是平等的,但并不是每个人的生命都那么有价值。
一个收高利贷的,一个天天讨债逼人家跳楼的,这种人,他的人生,真的有那么大的价值么?
明白这意思么?
杀了他当然也要偿命,但这一切本质上只是为了法律的预期管理的作用,俗称懂的都懂。
就像整本电影,如果不为了预期管理的目标,实际上最合适结案的对象,是那个瘾君子。
他来承担所有事情是最合适的,说到底,嗑药的人,他自己也对余生没兴趣。
至于你说罪不罪的,这个真的很难说。
站在宗教的视角,我们每个人都是有罪的。
我年轻的时候,刚开始在国际市场上盈利的时候,很兴奋,跟太太吹牛皮。
她总是跟我讲,子不杀伯仁,伯仁因你而死。
她是说,有人赚钱就有人赔钱,何况作为高频,超短线的买卖本质上与盗取无异。
你今天在笑,想没想过,也许有个美国老太太,因你而哭泣呢?
或许你赚的,是她的退休金。
我说,国际市场上几乎没有散户,都是机构,没有老太太会哭。
她说,那你想想看机构输掉的是什么?不还是美国人民的养老金么?
起初我不以为意,觉得妇人之仁,多年以后,我自己也这么看。
那你说怎么办呢?
大约我下辈子会被勒令投胎在美国西部,变身牛马,成天被西部牛仔鞭打。
你看透了会发现,就这么点事儿。六道轮回而已。
既然下辈子注定要变作西部牛仔的牛马,那又何必这辈子主动去找FBI忏悔呢?你让他们慢慢查,慢慢找证据好了,FBI们查了一辈子,就可以领一辈子的工资。
他好,我也好。
我真的主动去忏悔,把事情过于简化,万一导致FBI砍掉某个人的编制,岂非我的罪孽?
从这个角度讲,我做的事情,不也是善举么?起码提供了就业。
美国现在每次非农就业率都这么好,军功章上有他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呀。
说不定最后上帝一看,功过相抵,还是允许我进入天堂的。
觉得我在狡辩么?
不,我只是告诉你,哪儿有什么真相呢,不过是角度不同,人世间的事,无非你怎么看。
这个电影中回来自首的男生,其实他不知道,他的父母并不想他去自首,就如同警官也不想。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大家都活太久了。
大家嘴里要讲很多政治正确,预期管理,但心里,其实都有数。
俗称我们知道收高利贷的人的生命价值其实就是没价值,我们知道瘾君子的生命价值,其实还是没价值。
而一个这么年轻的生命,又是一个有希望成为朗朗第二的。
说到底,是叔叔伯伯们,希望你,去过成他们没过成的样子。
去展现生命该有的样子。
当然,真这么做,是不合法的。所以电影设计得很巧妙,那孩子回来投案自首了,但是没满16岁,于是无罪释放,继续进修。
终成钢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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